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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年1月31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院长屈建民

发布时间:2014-07-31【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31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屈建民

各位代表:
  现将海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四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03年换届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时代特点,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四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8,964件,审结18,868件,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执行案件共收案1,468件,结案1,360件,执结涉案标的额35?4亿元。其中2006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117件,审结5,028件,结案率达到98?3%;执行结案325件,执结率为82?9%,执结涉案标的额5?43亿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

  ——刑事审判始终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抓好大要案审判,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98件2,755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50人。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涉毒犯罪、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审理了陈树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王廖武等39人特大盗窃机动车案、刘京等8人团伙万绿园杀人练胆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积极配合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依法审理了原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受贿案、原省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谢宗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省电视台台长鹿松林受贿案、原临高县委书记吴光华索贿、受贿案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惩破坏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依法审理了原海南珠江建设集团董事长赵玉南诈骗案、范起明票据诈骗案等案件。
  在刑事审判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宽严相济,重视保障被告人基本权利,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四年间,共为18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正当权益。有16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或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宣告无罪。
  ——民商事审判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解决了大量纠纷。一是认真审理好房地产纠纷及工程建设案件,积极支持政府依法处置积压房地产。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的决定》,专门成立了配合处置积压房地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配合省、市政府做好处置工作。通过审判,使一大批积压房地产明晰了产权,确定了当事人的责任,为盘活工作奠定了基础。四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43件,标的额9?2亿元。目前我院受理的涉诉积压房地产案件已基本审理完毕。在审理工程建设纠纷案件中,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圆满解决了“华强大厦拖欠农民工百万工资”案等一批案件,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加强金融领域纠纷案件的审判,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四年共受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回收贷款、主张金融债权的案件110件,标的额17?7亿元。对这类案件,我们优先立案,果断保全,快审快结,最大限度地配合政府、银行等全力收回债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依法审理国企改制案件和破产案件,坚定不移地支持国企改革,妥善处理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四年共审理此类案件31件,其中包括海华轮胎厂、海口橡胶五厂破产案等一批“老大难”案件和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国际租赁投资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四是重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四年共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1件。五是认真审理涉农案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三农”案件认真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处理,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行政非诉案件729件,还向行政机关发出书面和口头司法建议110余条,积极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不断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实行了执行举报奖励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新闻媒体公告曝光制度等,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效率和成效。认真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对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执结。加大力度执行涉工程款、涉弱势群体和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积极参与全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实行人性化执行,成功执行了琼山大道旁周继圣等人违法占地案、西海岸6家海鲜大排档破坏环境违法占地经营案等案件。执行案件结案率连续几年保持上升的良好势头。
  ——高度重视申诉信访工作。做到了申诉案件有案必理,每个案件都指定专人审查,都进行公开听证,都书面答复申诉人。四年共审理复查案件576件,再审案件217件。进一步完善了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信访问题,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热情接待。在日常及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长期坚持了“周五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院长集中接访;建立了判后释明和判后释明听证制度,受理群众申诉。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直接抓,庭室领导具体抓,立案庭统一入口和出口,人人办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初步建立了“信息灵敏,反应快捷,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工作机制。我院审理及执行的案件已连续四年没有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省市委、人大和省高院的高度评价。去年,《法制日报》以《信访我解决,矛盾不上交,海口中院大信访解决涉诉上访“老大难”》为题对我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作了宣传报道。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我们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千方百计在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上下工夫。2003年,出台了《海口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五十条措施》,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市法院按照五十条措施的要求,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响良好。
  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强调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呼声,全力做好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让矛盾的各方息诉服判,争取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对涉及国企改制及破产案件、涉“三农”问题、群体利益和征地、拆迁等敏感案件,更是花大气力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四年来共调解结案790件,执行和解98件,当事人撤诉1,46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困难群众、困难企业的诉讼活动,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真正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四年来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268件,金额646万元。积极探索建立和落实了立案前辅导、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判后释明等制度。建立了“便民窗口”、“绿色通道”、“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司法服务。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被判死刑罪犯在行刑前可以与家属会见、通话的制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倾力指导四个区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速裁法庭,使大量简易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审结,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三、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加强法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年来,我院根据法院工作特点和法官队伍情况,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一至两个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工作、“公正廉洁树形象”教育及案件管理清理专项活动等。在活动中,牢牢抓住司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教育、整改。一是抓审限,解决办案不及时的问题。杜绝了违法超审限、特别是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二是抓办案质量。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加强综合整治,加大错案追究力度,有效解决了案件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居高不下的问题。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庭审质量问题和文明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坚持对不按时开庭、开庭不规范、偏袒一方当事人等现象及接待当事人和其他群众中存在的“冷、硬、横、推”问题,当面指出,当场处理,点名通报,媒体披露,大大促进了审判活动规范、文明,法官形象明显改善。四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针对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逻辑比较混乱,文字表达不准确,错漏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我们每年都对裁判文书进行检查、讲评,发现错误的,进行通报处理,使裁判文书质量有了整体提高。五是狠抓“五条禁令”落实。对违反禁令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另外对“执行难”、“申诉难”等群众关注的问题也进行了专门整改。几年来,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树立,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显著提高。
  在队伍建设中,始终注意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一方面利用发生在我市法院的违法违纪案例(如原新华区法院院长王玉忠受贿案、区法院法官马春龙伪造文书案、刘蓉受贿案等)作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开展了向陈援朝等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在全市法院系统掀起了争先创优的热潮,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树立和弘扬了法院正气,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法院面貌得到显著改观。四年间我院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院党组被市委评为2005年度优秀领导班子,书记官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行政庭荣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警察支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甘文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等,先后共有26个集体、48个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坚持不懈地以司法廉洁为重点,强化对法官的监督和管理
  几年来,我们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以廉政带队伍,抓廉政促公正,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等敏感工作环节,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始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
  ——切实强化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进行监督。推行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庭审、合议、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环节的过程监督,防止审判权、执行权的滥用。
  ——严肃法纪,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追究力度,坚决惩治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全面推行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坚持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四年共有9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17人次受到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等处理。
  (三)抓好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
  建立和完善了“培训、考核、淘汰”三结合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继续在打造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队伍上下功夫。四年来又有7位法官获得法律博士、硕士学位。目前我院现有法官中,具有法律博士、硕士学位的占到43?3%,这一比例居全国法院前列。面向审判一线,突出抓好办案骨干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工作,每年开展庭审观摩、专项考核、裁判文书评比及各种专题调研活动,提高法官业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法院改革,规范司法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行“阳光审判”,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近几年,我院以公开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取得成果。除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公民可以参加旁听。全面推行了以公开举证、质证、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的中心。改革和规范了裁判文书制作,增强逻辑性和说理性,并尽可能将其上网向社会公开。实行案件首办负责制和判后释明制度,让当事人输得明白、赢得清楚。
  ——加强自我监督,把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办案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主要有:建立案件监督责任制,强化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设置“高压线”,牢牢盯住法官与当事人及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对重大案件的审判管理,制定和实行了重大案件报告、报审制度。加强审判质量考核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运行有序、高效。经过几年的努力,以规范化为基础,以责任制为核心,以抓落实为关键的司法管理工作机制逐渐形成。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我们对原有的50多项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了补充完善,根据需要又新制定了近30项规章制度。目前的规章制度覆盖到了工作的各个环节,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制度体系。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始终把加强基层法院建设作为工作重心来抓,一是加强了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和协管力度。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积极协助地方党委配备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区法院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力量得到加强。二是积极开展市、区法院之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报市委同意,从2004年开始,建立了在市区两级法院间选调干部进行挂职锻炼的制度,已选调11名中青年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报经市委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组成了由市委有关领导、法院院长参加的协调领导班子,有力推动了基层法院的各项建设。四年间,我们支持和帮助琼山区法院完成了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和4个人民法庭的达标建设。四是加强了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院领导和各部门每年多次到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就法院工作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采取庭审观摩、技术比武等形式,帮助基层法院提高业务水平。指导四个区法院不断加强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每年市人大审议我院工作报告时,院长、庭长均到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审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整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我院和区法院案件,都进行了全面督办,并将明确的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并答复市人大代表。如根据代表的建议,我院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民事案件时,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充分予以保护和照顾。四年来共办理人大建议9件,对市人大批转的419宗案件进行了处理、督办,办理政协建议4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经常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征求他们对法官庭审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了召开新闻通报会制度,适时邀请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通过召开记者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建立了法院内部“信息快报”制度,对涉及全市法院工作的媒体报道,直报院长,及时处理。
  各位代表,四年来的审判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的领导;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增强法院的发展活力;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走法官职业化的发展道路;必须加强司法廉洁工作,加强法官队伍的警示教育力度,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法官素质不高,全局观念不强,法律适用水平低,驾驭审判活动能力差,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法官审判作风不正,办事拖拉、态度冷漠、工作推诿、脱离群众。个别法官抗干扰、防诱惑、拒腐蚀的能力还不够强,发生了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如“执行难”问题仍未根本缓解,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物质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工作的总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
  一、切实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严打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按照“司法和谐”的工作要求,对涉及广大群众民生的敏感案件,对事关海口建设和发展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认真审理涉农案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依法切实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强执行能力,树立司法权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进一步提高法官运用调解方法解决纠纷的能力。法官要真正做到既会判,也会调;既能熟练驾驭庭审,熟练运用法律,也能主动贴近群众,会做群众工作。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对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对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等,要充分运用调解方法加以解决。
  深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坚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继续完善落实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信访形势分析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狠抓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人人办信访,人人负责任,对信访和上级批转案件落实到庭,包案到人,限期解决,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进一步在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群众旁听庭审等方面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加强调查研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群体性案件、对困难群众群体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土地、拆迁等案件,及时研究,加强监督指导,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审判、人性化执行,创造文明、和谐的司法环境。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交、缓交、免交,让他们打得起官司。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进各项审判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强法院规范管理,建立和落实好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考评机制,继续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加快办案速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更好地履行法院职能,促进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构建“和谐海口”、“平安海口”服务。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要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按照“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党风廉政自律机制、防范机制、惩治机制和保障机制。继续抓好“五条禁令”的落实,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院风院貌,树立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法院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职业法官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建设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全面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两庭”建设和法院硬件建设,建立和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争取再用2到3年时间,使我市基层法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以“公开”促“公正”。完善裁判文书公开、法官简历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委托鉴定评估拍卖、诉讼风险提示等各项制度,把审判过程全部公开。进一步落实好判后释明制度和首办负责制度。充分发挥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对审判过程的监督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海口”的征程上,人民法院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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